相信在每个人的朋友圈中,都存在这样一群人,他们每日会发布诸多商品广告信息,有时还会晒出自己的订单与收入,而这些人便是所谓的微商。针对微商的这种刷屏行为,有网友忍不住吐槽,如今打开朋友圈,通常只有三种人,分别是朋友、微商以及做微商的朋友 。
那么什么是微商呢?微商是一种基于微信生态的社会化分销模式,基于微信公众号的微商属于B2C微商,基于朋友圈开店的属于C2C微商。简单来讲,微商就是在微信上进行开店,然后销售商品。
微商频刷“洗脑”正能量,疑似传销?
上个月,微博举办了一个活动,邀请网友模仿微商的语气说一句话。一时间,大家似乎都找到了一种充满正能量、循循善诱的感觉。来简单感受一下:“一个产品,能骗一个人,却骗不了一群人,更骗不了全中国五湖四海的人。”因为我正在使用,所以我进行推荐;因为我表示认同,所以我予以分享 !做微商并不丢人,丢人的是不去努力挣钱,还充满着负能量 !今天我没有时间,明天我担心卖不出去,仔细想想,连尝试都未曾有过,又怎么能知道自己不行呢 ?
或许正是这种有点奇怪的语气,以及每天像在朋友圈刷屏一样推销产品,使得不少人开始产生怀疑,这些所谓的微商是不是在搞传销呢?然而许多正经微商也为此感到委屈,声称自己经营的微商实际上和淘宝店家没什么差别。那么,微商到底是不是网络传销呢?
工商总局发话了! 打着“微商”名义搞传销屡见不鲜
近日,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网络传销案源线索搜集研判,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网络传销案源线索搜集研判,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案件报备与查处工作,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切断网络传销信息传播渠道,以进一步做好网络传销查处工作。
工商总局在这份通知中明确指出,有一种隐蔽性更强的传销,打着所谓“微商”的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情况屡见不鲜。“微商”是以微信朋友圈为基础的营销模式,其营销空间有一定私密性,所以披着“微商”外衣的传销成为了监管的“灰色地带”。
身处“灰色地带”,仍有走上法庭的微信传销
交59800元代理费,每天只需转发微信营销课程,拉更多人来听课,如此就能月入百万,108天可买奔驰,6个月能买房,一年能开上劳斯莱斯 。去年,有个叫陈志华的人,他被称作“亚洲催眠大师”,还是微信传销模式的始作俑者,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押上法庭接受审判,法院经审理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10万,这也是国内发现的首例微信传销案。

去年,湖南长沙市工商部门查处了一起微信传销案,经调查,涉案公司在组织微信团队开展分层营销时,采取团队计酬方式销售公司产品,1000多人卷入这一传销“朋友圈”,涉及金额达数百万元,工商部门已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
扒一扒,微商的营销模式是什么?
据了解,在“微商”里,存在涉嫌传销的营销模式,这种模式普遍采用分级代理制度 。首先,做代理不需要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能成为销售代理 。其次,品牌代理有多个层级,拿货数量越多,所处层级就越高 。而且最高等级的代理商需要一次拿货数万元以上 。最后,成为代理后,可以发展次级代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下线” 。代理拿货价格在每个层级都不一样,通过赚取层级差价获得的收入,远比直接销售要高,级别越高的代理,依靠发展下级代理获取的收入就越多 。
提高警惕!记住网络传销的这五种表现形式
不法分子首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然后以这个企业的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接着通过“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来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
社会上出现不少传销行为,这些行为呈现出“免费获利”“增值消费”的特点,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还宣称“消费=存钱=免费”,甚至宣称“消费满500返500”,它们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导致这些人上当受骗。
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呈现“网上创业”式,一些网络传销人员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进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作为名义,发展会员去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用直销奖、销售奖当作诱饵来发展下线,呈现出“网络博弈”的形式 。
某些网站宣传一些生物保健品,称这些保健品有“特别功效”,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网络传销,即“爱心互助”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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