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杀小课堂】
插入结算
首先介绍插入结算的概念,它是指在一个事件结算完成之前,有新的事件发生,这时就需要对新的事件进行结算。简单来说,就是在时间于合理时机插入发生之后所进行的处理过程。插入结算的原则是,只要是插入发生的事件,都优先进行结算,也就是后发生的事件要先结算。
举个简单例子,刘备在一号位,张辽在二号位,郭嘉在三号位,孙尚香在四号位,二三四号位处于连环状态。刘备对张辽使用火杀,张辽遭火属性伤害,触发铁索连环效果,郭嘉也受到火属性伤害。那么,此时是先结算郭嘉的遗计呢,还是接着结算铁索的效果呢?按照前面所讲的规则,插入事件优先结算。所以此时首先结算郭嘉的遗计。郭嘉遗计结算完成之后,再继续结算铁索。这样一来,孙尚香就会受到火属性伤害。

再来个复杂些的例子(假定技能都已发动),李典对界夏侯惇使用酒杀,界夏侯惇承受了两点伤害,随后李典发动了忘隙技能,李典和界夏侯惇各自摸了一张牌,接着界夏侯惇发动了清俭技能,之后李典再次发动忘隙,重复之前的步骤。界夏侯惇发动第一次刚烈判定,结果为红色,李典承受了一点伤害。处于李典对界夏侯惇造成伤害的结算事件中,此结算尚未完毕,便插入了界夏侯惇对李典造成伤害的事件结算。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即李典受到伤害后,到底是界夏侯惇继续刚烈,还是李典发动忘隙呢?李典回合结束后,界夏侯惇将清俭的牌交给其他角色。

【三国杀小课堂】
伤害事件结算流程
张春华酒杀带白银狮子的角色时,为何该角色会失去两点体力却不触发白银狮子的效果呢?寒冰剑为何可以弃掉小乔的牌,而不是小乔先天就带有香呢?对此有一定了解但不清楚具体结算缘由的同学,可以听我慢慢进行分析。
三国杀中一般事件的连续结算流程包含:指定目标时以及成为目标时;指定目标后以及成为目标后;造成伤害时以及受到伤害时;造成伤害后以及受到伤害后。在该结算流程里,伤害事件的结算流程还可细分为:伤害结算开始之时、造成伤害之时、受到伤害之时、造成伤害之后、受到伤害之后、伤害结算结束之时这六个时机。

其中,村花绝情在伤害结算开始之前就会触发,并且触发之后就不会进行伤害的结算。而白银狮子的效果只有在受到伤害时才会触发,正因如此,白银狮子无法防止村花酒杀。伤害结算开始的时候,狂风和大雾的效果能够被触发。在造成伤害的时候,麴义的骄恣和马岱的潜袭可以被触发。像麒麟弓、寒冰剑和古锭刀这样装备的技能,也在这个时机被触发。受到伤害时,小乔的天香会被触发,孔融的名士会被触发,阚泽的宽释也会被触发。寒冰剑的技能效果在造成伤害时触发,小乔的天香则是在受到伤害时触发。所以会先执行寒冰剑的效果,弃掉小乔的牌。由于伤害被防止了,所以不会触发天香。造成伤害后,李典的忘隙会被触发,魏延的狂骨会被触发,界吕布的利驭也会被触发。受到伤害之后,郭嘉的遗计、钟会的权计等卖血流的武将技能会被触发。在伤害结算结束的时候,天香的摸牌效果会被触发。也就是说,天香的摸牌是在与造成伤害以及受到伤害相关的技能结算完毕之后才会执行。

我除了介绍伤害的详细结算流程,还介绍一些其他关于伤害结算的理论知识。在三国杀中,角色造成或者受到伤害有以下三种方式:其一,因执行牌或技能的效果而造成或者受到伤害,例如使用杀对其他角色造成伤害;其二,因连环传导而造成或受到伤害,也就是铁索连环传导的伤害;其三,因转移而造成/受到伤害,像天香这种情况。

一名角色所受到的伤害包含六个要素,分别是伤害渠道、属性、来源、受到伤害的角色、伤害值以及是否为连环伤害。伤害渠道,例如通过杀来对其他角色造成伤害,这里的伤害渠道就是杀;属性方面,大家都较为熟悉,游戏中的伤害分为无属性伤害、雷属性伤害和火属性伤害;来源方面,若武将 A 对武将 B 造成伤害,那么伤害来源就是 A,而闪电的伤害是没有伤害来源的,所以不能执行刚烈、御策的后续效果;受到伤害的角色,从字面意思就能明白;伤害值,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掉几血;是否为连环伤害,大家也能轻易理解,连环伤害的伤害来源是对铁锁连环传导伤害的第一名角色造成伤害的那个角色。
还要提醒一点,武将发动技能后,若防止了全部点数的伤害,就意味着伤害来源未造成过伤害,且目标角色也未受到过伤害。在该技能结算完毕后,会直接进入“伤害结算结束时”。例如,对翻面的曹植使用寒冰剑,发动寒冰剑效果后,直接进入了伤害结算结束时,此时曹植不能翻回来。

希望这些小知识有助于大家理解三国杀的游戏规则,能够让大家更好地去体验三国杀所带来的游戏乐趣。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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